2010年9月14日,国家科学技术部、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《关于确定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》,微创医疗器械(上海)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全国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之一。
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是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的试点企业条件,优先选择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优势企业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。试点企业须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、持续创新能力、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等条件。进入国家创新型企业梯队的企业,将成为国家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对象,在创新平台建设、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。